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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财政局出台《重庆市财政局监管担保机构出资人权责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权责清单》),对重庆再担保公司、重庆小微担保公司、重庆农担集团3家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出资人权责清单进行了明确,覆盖7大类23个事项。
市财政局金融处负责人介绍道,“作为3家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出资人,我们以管资本为主,该管的科学管理、决不缺位,不该管的依法放权、决不越位,此次试行的《权责清单》,在清单上的事项就是纳入监管的事项,不在清单上的事项,原则上企业由企业自行决策。”
如何界定权责边界,必须依法合规。市财政局按照《公司法》《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关于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管理的有关要求,全面梳理出资人、股东、财政部门权责,确保各事项的确定有据可循,实现依法履职。
市财政局注重精简压缩权责数量,释放企业活力,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将依法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此次出台的《权责清单》,包括规划与投资监管、资本运营与收益管、产权管理、改革改组、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7类23个事项。
具体如何管,就是根据事项重要程度采取分类管理,对23个事项采取核准、备案、报告三种形式,核准包括发展战略和规划、经营方针等17个事项,备案包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和工资总额执行2个事项,业务开展情况、资金运作等4个事项,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市财政局明确,企业原则上每年对清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汇报,监事会可对清单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市财政局将清单执行情况作为经营业绩考核、负责人薪酬的重要参考。
《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将依据最新改革精神和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统筹做好与其他国有企业出资人权责清单的协调配合,适时调整权责事项,完善权责内容,规范履职行为。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照权责事项、权限履行好监管担保机构出资人职责,指导督促3家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聚焦支小支农主业、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使其在促进重庆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来源:财政部 重庆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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