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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住经济大盘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在联合相关部门出台金融助企纾困19条措施、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惠企利民纾困基础上,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现阶段面临的经营难题,进一步会同省市场监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省税务局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行动,切实做实做细金融支持稳增长保主体工作。
根据专项行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以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水电气、房屋租金缴纳信息以及依授权纳税信息等作为授信参考依据,通过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和财政贴息等政策,发放贴息后利率不高于LPR+0.15%的经营类贷款,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根据专项行动,支持各市(州)建立风险补偿基金(资金池),对金融机构为本区域内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贷款超过一定比率损失部分给与补偿,省级财政按照市(州)财政实际拨付资金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支持。
根据专项行动,各市(州)、县(市、区)按规定向金融机构提供税务数据以及商户水电气费、租金费用、上下游企业发票数据和各市场主体负面信息数据等,为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提供客户研判信息;统筹市场、行政、司法等多种措施,对金融机构发放专项贷款提供增信或风险保障措施,增强金融机构放贷信心。
来源:四川金融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