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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国政协委员,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殷兴山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但他也表示,当前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放大倍数远低于规定上限,小微企业担保的可得性、覆盖面有待提升。据粗略测算,2020年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余额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的比重在2%左右;担保户数占小微企业户数的比重在1%左右。”殷兴山说。
究其原因,殷兴山认为,一是考核导向不集中。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目前为多头管理,考核激励导向未聚焦于小微金融服务。
二是代偿率较低、机构持续经营能力较差,另外,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普遍存在资本实力弱、业务规模小的情况,限制了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作用。据他粗略测算,2020年全国融资担保机构平均实收资本为2.4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可能高于平均水平,但资本实力仍然较弱,影响其担保和抗风险能力。
对此,殷兴山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是加大对小微融资担保的考核引导。一方面,加大对小微融资担保的考核引导,研究制定“十四五”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规划;另一方面,从机构考核入手,在防范道德风险的前提下,落实好尽职免责机制,把考核评价标准统一到支持小微企业工作上来。
二是完善小微融资担保的风险分担机制。具体来看,可拓展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担保公司、直保机构和银行四方风险分担的业务,加大再保机构风险分担比例,降低直保机构的风险。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按放大倍数和担保代偿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对于纯信用担保项目,补偿比例再适当提高。
三是构建对小微融资担保的奖补机制。可增加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保费奖补,放宽奖补范围,在保费奖补基础上再予以增量奖励。同时,可鼓励国家融资担保、省融资担保减免对市县担保机构的再担保费,推动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
四是增强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实力。可完善多元化增资机制,例如,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大对省、市级担保公司注资力度,地方政府每年按小微企业担保余额、代偿金额等的一定比例持续注资,形成制度性的资本金补充机制,所需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出资入股或无偿捐资。
来源▕ 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