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关注行业发展 服务创造价值
·监管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适用机构: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
·保护对象:购买 / 使用金融产品或服务的自然人
·监管范围:支付、征信、人民币、外汇、反洗钱、金融营销、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等
1.财产安全权:资金不被非法挪用、占用
2.知情权:真实、完整了解产品信息与风险
3.自主选择权:拒绝强制搭售、捆绑销售
4.公平交易权:拒绝“霸王条款”
5.依法求偿权:受损可依法索赔
6.受教育权:获取金融知识与风险教育
7.受尊重权:人格尊严、民族习惯受尊重
8.信息安全权:个人金融信息受法律保护
·风险评估: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人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通俗、不误导
·营销宣传:不夸大收益、不隐瞒风险
·业务办理:不强制搭售、不擅自代办
·合同条款:公平合理,不加重消费者责任
·投诉处理:限时办结、及时反馈
·金融教育:常态化开展知识普及
·原则:合法、正当、必要
·收集:须明示同意,不强制、不超范围
·使用:仅限约定用途,不随意泄露
·保管:技术 + 制度双重防护
·泄露处置:立即补救、按规报告、告知消费者
1.第一步:向银行 / 支付机构投诉(最快)
2.第二步:对结果不满意→ 向人民银行投诉
3.解决路径:协商和解→ 调解 → 中立评估 → 仲裁 / 诉讼
人民银行可依法采取:
·约见谈话
·责令限期整改
·行业通报、向社会公示
·建议处分责任人
·行政处罚
·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先告知、再办理;先教育、再销售;先保护、再发展。
守护金融消费安全,共筑公平放心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