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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条条目目都是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政策举措。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
引导金融活水润泽实体经济
四川财政以“四个实”激发市场活力
助力经济运行持续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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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提振四川消费水平,通过限定贷款用途稳定大宗消费、重点消费,通过限定消费场景吸引居民线下消费,通过创新财政金融支持方式,引导银行机构扩内需、促消费,充分激发消费者需求、增强市场主体信心、挖掘消费市场潜力。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支持银行机构向省内居民发放1年期及以上,用于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的消费贷款,财政部门按照年化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1年期一次性贴息。预计到明年一季度末,财政将贴息4.5亿元,引导银行机构发放消费贷近300亿元。
为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小微、“三农”实际贷款利率,加大央行支小支农再贷款运用力度,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难题,将“支小惠商贷”和“助农振兴贷”财金互动产品贴息比例由1.5%提高至2%,确保贷款主体实际付息率不超过1年期LPR减35BP。预计到明年一季度,各级财政将贴息6亿元,支持地方法人机构发放“支小惠商贷”和“助农振兴贷”300亿元。
为支持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三农”的支持力度,有效解决小微企业信用不足或缺乏抵押、质押物等风险缓释工具而导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新发生小微和“三农”主体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适当提升容忍度,支持省再担保公司全额免除再担保费。预计到明年一季度,省再担保公司将减免再担保费2440万元,省级财政按政策标准予以补助。
为解决我省通过债券市场融资的民企数量较少、民企融资难以及民企发债融资成本相对较高的问题,对成功发行债券的注册地在省内的民营企业,省级财政按其承销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户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预计到明年一季度,省级财政将新增安排资金5000万元,支持全省50户民营企业发行债券实现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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