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
关注行业发展 服务创造价值
2023年1月30日,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催告相关融资担保公司报送业务数据、月度报表、年度审计报告等数据的公告》,对部分较长时间不按规定报送各类数据的融资担保公司进行公告,要求该公告涉及的融资担保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属地金融局书面报送相关情况和数据,并现场说明长期不报送原因及整改计划。相关融资担保公司若逾期仍不按监管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履行被监管义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来源: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长按扫码关注
查看更多行业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