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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融资担保公司
审批备案事项线上办理操作指引
按照全省“一网通办”工作要求,省融担监管平台已对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省融资担保公司新设、合并、分立等12项审批备案事项已实现全程线上办理。有关操作指引如下。
一、办前须知
(一)全省融资担保公司依法申请办理的审批备案事项共12项,其中,新设、合并、分立等9项审批备案事项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sczwfw.gov.cn/?areaCode=510000000000)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住所和主动退出行业3项备案事项通过省融担监管平台公司报送端(网址为:https://202.61.90.32/financing/#/)办理。
(二)四川政务服务网办理的新设、合并、分立等9项审批备案事项中,除办理新设、省外融资担保公司在省内新设分支机构事项无需使用UKey外,其他事项均需准备UKey。
(三)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及省融担监管平台办理相关审批备案事项的,办理前应配置好使用电脑的相关环境。具体要求如下:1.下载并安装“金融监管平台”UKey驱动(下载网址:https://202.61.90.32/financing/#/),打开UKey程序;2.确保插入UKey,以及UKey上的红色指示灯显示明亮;3.确保将“https://127.0.0.1:65019/auth/”加入浏览器访问信任地址;4.建议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访问网址。
二、金融局审核须知
(一)各级金融局审核融资担保公司提交的办理事项时,应同样按照第一条第三点要求,配置好电脑环境,并通过省融担监管平台监管端(https://202.61.90.32/financing_manage/index/login)登录融资担保公司审批备案事项审核界面。
(二)各级金融局审核顺序:先县(市、区)金融局审核,再市(州)金融局审核,最后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审批或备案。
融资担保公司申报资料后,省融担监管平台即视为成功受理该申报,县(市、区)及市(州)金融局须在合计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三)县(市、区)、市(州)金融局开展审核工作后,根据审核结果在审核栏选择“通过”或“不通过”,在意见(备注)栏填写具体意见,在正式意见书栏传入意见原件扫描件。
各级金融局在审查过程中,若发现融资担保公司报送的资料需要补充、替换或者修改的,应让融资担保公司通过邮件等方式提交新资料,金融局在收到新资料后,将新资料与正式意见文书扫描件一起上传,并在“意见(备注)栏说明该情况。
(四)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根据市(州)金融局审核意见,下载公司报送的资料扫描件,开展审批备案工作,并将最终结果在省融担监管平台上进行公告。
三、融资担保公司办理事项须知
(一)四川政务服务网办理流程
1.新设、合并、分立等9项审批备案事项只能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办理,融资担保公司办理前,应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按照四川政务服务网的要求进行账号注册。
2.融资担保公司账号注册完成后,点击四川政务服务网“直通部门”,在该栏目下点击进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找到对应的办理事项点击“申请”,进入资料上传界面,按照上传界面办理事项所需的资料清单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融资担保公司可根据需要在四川政务服务网个人中心查看办件情况。办理事项完成后,请融资担保公司进入四川政务服务网个人中心对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办件情况进行评价。
(二)省融担监管平台办理流程
1.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住所和主动退出行业3项备案事项只能通过省融担监管平台公司报送端办理。
2.融资担保公司进入省融担监管平台后,点击进入“审批备案”栏目,找到对应的事项,并按照事项所需的资料清单及要求进行办理。
(三)融资担保公司完成资料上传后,即视为成功受理该办件。在各级金融局审核过程中,若需要融资担保公司补充、替换或者修改的,融资担保公司应积极配合完成。
(四)融资担保公司申请事项办理完成后,涉及换领经营许可证的,应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领取,在领取新经营许可证的同时,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返还旧经营许可证原件,并提交本次办件的全套纸质资料原件。
来源: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